特病资格准入标准——系统性红斑狼疮
时间:2017-07-06 16:03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作者:admin 点击:次
符合美国风湿病学(ARA)诊断标准,并有1个或1个以上脏器损害的中、重度病人。 附ARA诊断标准: (一)颧颊部红斑; (二)盘状狼疮; (三)光敏感; (四)口腔溃疡; (五)非侵蚀性关节炎; (六)蛋白尿(>0.5g/d)或尿细胞管型; (七)癫痫发作或精神病; (八)胸膜炎或心包炎; (九)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4000/mm3)或淋巴细胞减少(<1500/mm3)或血小板减少(<100000/mm3); (十)抗ds-DNA抗体或抗Sm抗体或LE细胞或梅毒血清反应假阳性; (十一)荧光抗核抗体阳性。 符合上述标准中的4项以上(含4项)方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此标准根据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