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资格准入标准——糖尿病(1型、2型) 时间:2017-07-06 16:02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作者:admin 点击:次 有糖尿病症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1.一日中任何时候血糖≥11.1mmoL/L者 2.空腹血糖≥7.0mmoL/L者 3.空腹血糖<7.0mmoL/L,但OGTT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11.1 mmoL/L者 ——此标准根据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