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资格准入标准——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2017-07-06 15:53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一)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人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HBV DNA 水平:HBeAg 阳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当于105 拷贝/mL);HBeAg 阴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当于104 拷贝/m L);

2.ALT 水平:一般要求ALT 持续升高≥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二)对持续HBVDNA 阳性,达不到上述标准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 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 级以上。

2.ALT 持续处于1×ULN 至2 ×ULN 之间,特别是年龄>30 岁者,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有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

3.ALT 持续正常(每3 个月检查一次),年龄>30 岁,伴有肝硬化或HCC 家族史,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有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

4.存在肝硬化、肝癌、肝衰的客观依据。

 

另、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退出标准

(一)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特病门诊患者应每半年完成下列检验检查一次:肝功、乙肝两对半、HBVDNA、AFP、上腹部彩超,并由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检查并上传相关结果至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二)根据现行最新慢性乙肝防治指南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达到理想的治疗终点或满意的治疗终点的特病患者,其特病资格退出。

 

理想的治疗终点:HBeAg阳性与HBeAg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久的HBsAg消失,可伴或不伴HBsAg血清学转换。

满意的治疗终点:HBeAg阳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ALT复常,并伴有HBeAg血清学转换;HBeAg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和ALT复常。

 

——此标准根据渝人社发[2016]279号的有关规定

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