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动区域性床位资源总量调控
2026-05-12 09:16 来源:健康报

图片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胡宇峰

2024年以来,重庆市密切关注医疗机构床位规模增长过快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强基、稳二、控三”指导原则,结合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特点,细化形成“控制主城、发展远郊,控制规模、发展内涵,控制综合、发展专科,控制一院多区、发展乡镇社区”的发展思路,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区县为单元、以人群需求为基准,采取“限定总额、控制增量、清减冗余、优化结构”的方式,推动区域性床位资源总量调控。截至202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实有床位从2023年的8.01张降至6.68张,住院床位共计下降3.47万张,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坚持规划引领
强化总量控制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强化刚性约束。重庆市明确提出床位管控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平均住院日达到7.7天,床位使用率提高到93%,每千常住人口开放床位控制在7.28张以内。
二是细化区县指标,注重分档调控。以各区县常住人口为基础,结合编制床位数、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等数据,按照公式测算各区县“床位需求数”,并将各区县分为“超量、警戒、正常”3个档次,提出不同的床位调整要求。
三是强化数据校正,确保科学合理。重庆市综合考虑测算过程中存在的人口老龄化、患者转诊流动、市办医院床位分布过于集中等因素影响,建立了区域调整系数,主城区各区的编制床位需求均上浮10%,非主城区各区县均下调5%;推行市级医院床位数分摊方法,将市级医院的床位数量按比例分摊至全市各区县床位基数和市级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床位基数中,让各区县床位需求得以真实反映。
 
坚持源头治理
控增量优结构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开关”。制定《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合议制度,对市级医疗机构项目加强论证审批,对区县医疗机构项目采取多处室合议、专家论证,向区县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意见。在论证过程中,把床位规模、债务情况、运营能力作为核心指标。
二是拧紧床位审批“阀门”。对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建院区,均按照预先核定床位总量的60%进行验收核定。对编制床位属于“超量”档次,仍违规新建院区、增设床位的区县和委属(管)医疗机构,纳入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创建等重大项目“黑名单”。
三是推动床位结构“调优”。指导区县对区域内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床位统筹管理,推行“一张床”管理,鼓励医联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统筹床位资源,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床位配置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推进床位结构性调整,支持综合医院床位转型调整为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床位;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探索单独核定研究型病房床位;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住院床位调整为养老床位。
 
坚持动态调整
清冗余提质量
一是开展床位排查专项行动。组织各区县排查核减长期闲置床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设置标准开展自查,对人员配备不达标的及时核减床位。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对“超量”档次区县的床位清减工作开展重点督查。
二是利用病房改造实现减量提质。将病房改造与床位管控相结合,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合理设置病房床位,改善医院住院条件,做到只减不增。凡是在病房改造中增加床位的项目,一律不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床位使用监测评估机制。聚焦区域床位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等关键维度,运用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系统月报数据,实时开展综合监测分析评估,全面了解区县工作进度和实际运行情况,强化结果及问题反馈,持续动态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完善机制
确保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地方责任。推动将床位调控情况纳入2025年区县党委、政府考核指标,科学制定年度床位调控减少比例,将之作为年度任务下发区县,每季度通报床位调控完成情况,督导区县履职到位。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协同效应。牵头编制《重庆市“三医”协同“六医”统筹实施方案(试行)》,联合多部门印发《重庆市妥善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债务风险工作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积极将区域性床位调控工作与“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医院债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协同开展,并将其有机融入重庆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相互促进、形成合力,确保调控效果持久稳定不反弹。
三是强化指导机制,减轻基层负担。邀请专家深度参与政策制定前期论证和后期指导,定期到基层开展实地调研,一方面为基层答疑解惑、梳理思路、指导方法,减轻基层负担;另一方面倾听基层困难,收集宝贵意见建议并形成反馈,推动区域性床位调控政策持续优化。

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