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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缴费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参保者缴费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至次年8月31日。超过集中参保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对参保居民在次年1月1日到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其居民医保待遇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对次年3月1日后缴费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独立参保,其待遇享受从出生之日算起。 (责任编辑: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