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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日前,市保监局发布消息称,我市近期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意见》,自2018年起试点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按照2018年标准,职工医保参保个人仅需承担90元/年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则可享受50元/人/日的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