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川渝两地职业健康领域有关互认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质量与安全基础上推行7项内容互认,涵盖人员资格(结果)、工作报告(结果)两大类。
根据《通知》,人员资格(结果)互认项目包括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库成员资格、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结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结果4项;工作报告(结果)互认项目涵盖川渝两地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卫生健康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机构质量控制考核(评估)结果3项。
《通知》明确,川渝两地将强化质量控制、规范行业行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职业健康互认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互认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在川渝两地自由流动,不仅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更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的职业健康服务,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重庆市人口宣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