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进一步放开参保户籍限制
时间:2021-06-11 11:09 来源:健康报 作者:叶龙杰 点击:次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对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通知》明确,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