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有两档可供选择。 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110元,二档每人每年280元。每年6月30日后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全额...
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参保办理方式如下: 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办理;中小学校学生也可按当地政府规定,在就读学校办理。 在渝高校大学生...
政府对下列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资助参保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参保人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2.5%的比例折算为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一档实际缴费年限。...
照国家和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认定为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其...
城乡居民的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在此期间缴纳本人下一年度保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第二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参加我市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学年度居民医保...
一是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二是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
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全额承担,由合作金融机构按年代扣代缴。为确保个人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当年应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