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人体捐献角膜分配原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角膜或器官捐献者亲属享有角膜分配优先权,并强调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角膜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角膜。
关于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推进人体角膜捐献与移植工作,进一步规范人体角膜获取,完善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体系,推动人体角膜捐献与移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起草了《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和《人体捐献角膜分配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010-6879206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
附件:1.人体角膜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