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有什么规定?
2017-07-07 10:16 来源:重庆社会保险局

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对患有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类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选择2所医院,其中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其他特殊疾病门诊参保人员可选择不超过2所医院,二级和一级医院各1所,特殊情况可换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对患有3个以上病种的,可选择3所定点医院,其中1所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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