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医疗卫生等11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法规之外盖章环节一律取消
2017-03-22 11:18 来源: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将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的11类公共服务职能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11类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

《方案》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以外的其他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能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办事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确需由申请人提供证明的,应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严格论证,必要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探索建立由公共服务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办事部门先予办理,完善事后核查与监管机制。

《方案》要求创新运用“互联网+服务群众”理念,完善“重庆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一窗通办、一网通联、五星联动”的服务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校验核对。

《方案》提出,要依法依规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慵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生硬等问题,减少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遏制“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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