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018-09-14 09:26 来源:重庆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根据党章和中央决策部署,重庆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医院领导干部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实施意见》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贯彻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20项具体内容,围绕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党组织重要任务,不断强化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等方面展开。

  根据《实施意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院长是医院法定代表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重庆结合实际,在《实施意见》中将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单列为一条,要求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在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医院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搭建不同层次人才发展平台,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等。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要求医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纪律红线;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

  重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是党领导的卫生健康战线的生力军,是党联系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是带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当前,我市正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公立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改革各方面,务求取得实效。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加强基层党建、以党建促进业务提升,持续推进医院健康环境优化,大力整治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大型设备检查、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问题,深入推进便民惠民举措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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